当前位置: 首页 /

公正性声明

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正性声明

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机构”)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应急管理部、交通运输部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、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、河南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、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等法定管理部门的要求,设置具有第三方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检验检测和校准机构,为保证本机构质检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,特作如下声明:

1.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,恪守公司的质量方针,严格按照公司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开展各项工作。

2.公司应持续充分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,加强风险管控,采取有效措施,保证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受来自行政、商业、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和诱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,保证任何时候都保持其判断的公正性、诚实性和独立性

3.公司应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,不断提高员工素质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秉公办事,诚实守信,不收受客户的金钱、礼品和馈赠等,员工不得从事被检验检测和校准产品的研究、开发、设计、制造及营销工作。

4.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《保密性控制程序》,严格保守客户的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,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。

5.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对本机构进行管理,并对其检验检测和校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。

6.对于不遵守本承诺的员工,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以上声明请有关单位予以监督。

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

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| 豫ICP备09000825号-7
客服
微信
中钢集团郑州金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
电话
13045641560
邮箱
dys@cst.ac.cn
返回